吴亮律师
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范围的确定:1、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3、财产保全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所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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