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学校不能聘用因故意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主要是基于对学生安全和教育的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学校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学校保护学生的责任包括:1. 确保校园环境安全,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2.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推销或变相推销方式谋取利益;3.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但不得开除;4. 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如果学校误聘了因故意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立即终止与该人员的聘用关系;2. 向相关部门报告此事,并配合调查;3. 对已造成的影响进行补救,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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